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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买方因产品问题发生纠纷 名颂科技不服一审判决再起诉

2018/10/31 11:13:49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10月31日消息,徐某在购买名颂科技(834854)的产品后,认为质量与网上宣传不符,故向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名颂科技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徐某称,其在2018年1月购买名颂科技的净水器产品,收到货后发现质量与名颂科技在网上的宣传存在很大差距。

  公告显示,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徐某认为名颂科技的行为严重侵害其权益,故向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徐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名颂科技退还货款及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10396元,本案鉴定费用、公证费及全部诉讼费用由名颂科技承担。

  2018年9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名颂科技向徐某退还货款2599元并赔偿7797元,赔偿徐某公证费损失7140元。驳回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情况(挖贝网wabei.cn配图)

  名颂科技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依法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已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待开庭。

  公告显示,名颂科技已在2017年7月7日分别注册成功“适怡可”、“思宜可”等4个商标。同时,已停止对外宣传相关产品来自于美国。

  名颂科技表示,截至2018年10月30日,二审尚未开庭且原告诉请涉及的金额较小,本次诉讼目前对公司财务方面尚未产生不利影响。之后,将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妥善应对,避免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0-30/1540896606_4804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