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泰一股份收警示函: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

2020/9/15 14:05:06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 9月15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泰一股份(872394)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公司及董事长罗栋、董秘侯丽平收全国股转公司警示函。

2019年9月25日,泰一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方案说明本次募集资金3499.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为,1600万元用于购买全自动卷绕机、制片机、注液机等生产设备,400万元用于厂房装修,300万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1199.2万元用于采购三元、磷酸铁锂、电解液等生产用主要材料。

泰一股份违规变更募资用途.png

后公司将募集资金中3055万元用于向聊城市康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丰商贸”)支付设备款,与2019年第一次发行载明的募资用途不符。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公司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除此之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2019年11月13日,泰一股份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300万元转至公司另一银行账户中,用途为往来款。5天后,于11月18日,该笔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且,公司还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违规事项。2019年10月15日,泰一股份与康丰商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泰一股份向康丰商贸采购生产设备,总金额为3620万元,占泰一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61.0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签署合同采购设备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11月20日,泰一股份向康丰商贸支付设备款3055万元,康丰商贸向公司交付相关设备。

泰一股份资产重组违规.png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发生时,泰一股份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未按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停牌。后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申请停牌,并于12月4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泰一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罗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侯丽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对泰一股份、罗栋、侯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了解,9月1日,泰一股份主办券商恒泰证券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泰一股份截至2020年4月30日未披露2019年年报,且未根据相关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罗栋、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侯丽平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泰一股份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清洁高效的锂离子电池为切入点,积极研发锂离子电池产品,产品应用于穿戴设备、无线通讯、电动汽车、光伏储能及电动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