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挖贝网> IPO动态> 详情

坤隆股份创业板IPO终止:未完结技术服务诉讼曾被重点问询

2021/9/2 14:30:47      挖贝网 邢荇

挖贝网 9月2日消息,据深交所官网显示,山东寿光市坤隆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隆股份”)撤回创业板IPO材料,已变更为终止状态。

招股书显示,坤隆股份是一家专注于石油钻采专用设备相关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抽油杆、抽油泵、螺杆泵智能新型采油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坤隆股份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坤隆股份原拟募集资金2.99亿元,计划分别用于新型抽油杆改扩建项目、年产1000套智能新型采油设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敏、袁玉华。

据了解,坤隆股份创业板IPO于2020年12月30日获得受理,2021年1月28日进入已问询阶段。

在撤回IPO材料之前,坤隆股份在8月17日披露了一轮审核问询回复。该审核问询函共有31大问,涉及未决诉讼、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业务获取的合规性、毛利率、期间费用以及募投项目等多个方面。其中,未决诉讼是本轮问询函的首问。

图片.png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6月1日,公司与曹新忠签订《技术服务合作协议》,约定利用高效钨合金清洁表面技术,共同投资生产线生产石油机械产品。公司投入资金、场地、厂房、设备和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曹新忠投入相关专利技术,公司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按照约定的定额单价核算标准向曹新忠支付。曹新忠于2014年5月新设公司寿光金浴表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淄博金浴”的前身),改由淄博金浴与公司合作开展业务。2015年6月,本公司与淄博金浴终止双方生产合作经营。

2017年6月3日,淄博金浴向桓台县法院提起诉讼,称因公司未履行《技术服务合作协议》项下支付技术服务费之义务且单方面终止生产经营,已构成严重违约并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并要求公司向其支付技术服务费(含人工费)及违约金,桓台县法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

根据青岛市中院于2021年4月16日重审出具的(2020)鲁02知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坤隆股份需支付以下四项费用:向原告支付技术服务费及人工费128.27万元;向原告支付截至2018年7月31日的滞纳金共计73.89万元;向青岛市中院支付重审费用2.78万元;经测算,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滞纳金为56.69万元。上述四项费用合计261.63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坤隆股份说明曹新忠、淄博金浴与发行人终止合作并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涉案专利技术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中起到的具体作用,是否涉及核心专利,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结合未决诉讼相关情况分析预计负债仅计提 40 多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合理、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