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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翔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

2022/9/27 21:16:21      挖贝网 于彤

挖贝网9月27日,ST飞翔(834827)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2]321号)。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ST飞翔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2022年10月18日起复牌,并于2022年11月1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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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因公司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故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上述决定。若公司未在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8日起复牌,并于2022年11月1日终止挂牌。

挖贝网资料显示,ST飞翔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板,热泵,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灯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