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瑞克科技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被问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2024/4/2 14:36:52      挖贝网 迟默念

挖贝网 4月2日消息,北交所在审企业瑞克科技(873384)于3月29日披露了一轮问询回复,共15问。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贸易商是否实现了终端销售。

资料显示,瑞克科技主要从事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催化剂相关技术研发、咨询、推广服务等业务,主要产品为甲醇合成催化剂、丁炔二醇合成催化剂、稀硝酸还原催化剂、草酸酯加氢催化剂等;服务领域包括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

在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贸易商备货周期、期末库存、期后回款情况、向终端客户转销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贸易商是否实现了终端销售。

回复中,公司从贸易商备货周期、期末库存、期后回款情况、向终端客户转销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贸易商备货周期方面,公司介绍道,鉴于公司产品属于化工新材料中的特殊产品,不属于通用类产品,贸易商通常在获得订单后,直接向公司采购,并发货至终端客户使用,因此对于贸易商而言,不存在备货周期。

期末库存方面,瑞克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贸易商及其终端客户出于保护自身商业机密,未能提供具体的期末库存明细。公司已通过终端客户使用报告、直接发货至终端客户及访谈等形式确认,贸易商期末基本不存在库存情况。

期后回款情况方面,瑞克科技回复称,2021年至2023年年末,贸易商销售收入分别为2,003.99万元、6,978.17万元、10,295.73万元,但当期应收账款分别为68.58万元、425.30万元、674.95万元,且包括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余额较小。期后回款占比较小,主要原因系收款方式为先款后货,将预付货款和期后回款综合起来考量,加之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回款情况比较良好。

向终端客户转销情况等方面,公司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贸易商未能提供具体的终端销售明细。公司根据贸易商复购及发货、访谈贸易商或终端客户等判断,贸易商基本实现了终端客户销售。

瑞克科技在回复中表示,综上所述,贸易商客户各期采购自发行人的产品基本已实现终端销售(报告期内,已通过访谈、发货、复购等方式明确实现终端客户销售的占比为94.52%、98.47%、95.18%,未能获取外部证据明确证实已实现终端销售的占比为5.48%、1.53%、4.82%),发行人不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