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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绿茶花董事会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未对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5/24 19:05:37      挖贝网 于彤

挖贝网5月24日,欣绿茶花(832191)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大同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2020年10月19日,武汉市江夏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夏农业”)、湖北富兴隆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富兴隆宇”)就土地租金,工程款等事项对武汉欣绿茶花博览园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欣绿”)、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欣绿茶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费用合计9,307,048.07元。

2020年12月25日,欣绿茶花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欣绿茶花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欣绿的费用支付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同意欣绿茶花作为担保方与江夏农业签订还款协议。

《董事会决议》显示,会议于2020年12月13日发出通知,应出席董事5人,实到5人,但仅有三名董事进行了签字确认。经核实,本次会议召开前欣绿茶花相关人员未通知股东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派驻的两位时任董事(夏朝辉、谈炜)。会议通知不符合《云南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第104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应提前3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及通讯方式表决的临时董事会除外。”之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

2、未对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2020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对外担保决议后,欣绿茶花未对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未对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5月20日,欣绿茶花控股子公司玉溪恒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玉溪恒源”)与农行红塔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银行申请3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2个月。同日,玉溪恒源与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农担”)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明确了由云南农担向上述借款向农行红塔支行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云南农担与欣绿茶花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由欣绿茶花为云南农担的保证责任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欣绿茶花已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但实际担保执行情况与公告内容存在差异,欣绿茶花未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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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将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欣绿茶花份依托云南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自身核心技术优势、资本市场优势和研发创新能力,立足云南,面向全国,把赏花经济与旅游经济进行有效结合,构建赏花经济产业链,探索出“整园输出模式”,依托丰富的茶花种质资源优势,融入具有云南地方或民族特色的文化元素,在大区域范围内对有开发价值的景区资源进行挖掘、整合,创建具有唯一性、第一性和专一性的茶花特色产品—茶花主题公园。同时、公司秉承“芊云”十大名花品牌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专注打造“三花(茶花、玫瑰花、永生花)经济”和多元化平台,通过花卉全产业链开发,不断以业态融合、商业创新、产业链扩展的商业模式持续推进特色花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