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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 子公司芬太尼类产品销售超20 亿 没有出口到美国

2018/12/2 16:14:42      挖贝网 李根

挖贝网 12月2日消息,针对公司芬太尼类产品在美国的走私滥用以及中美双方将高度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人福医药(600079)发布澄清公告称,子公司宜昌人福2017年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20 亿元,但没有任何相关产品出口到美国。

人福医药表示,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 芬太尼制剂及原料药为公司主要产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 67%的股权)生产、 销售,现就公司芬太尼系列产品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芬太尼系列产品属于受到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我国《药品管理法》及《麻 精药品管理条例》对该类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 理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宜昌人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在国内流通方面, 实行“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有资质)→区域性批发企业(有资质)→医疗 机构”的购销流程”。

QQ截图20181202161548.png

人福医药澄清公告(挖贝网wabei.cn配图)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 1988 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 约对本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及进出口严格管控。宜昌人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特殊管理药品出口销售管理》及《特殊管理药品发运管理》等管理规程,严控客户资 质、运输途径,并且在获得进口国官方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出口许可证以及其它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报关,进行产品出口及销售。

 2、2017 年度,宜昌人福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主要出口至斯里兰卡、厄瓜多尔、菲律宾、土耳其等国家或地区,采购方均为进口国的国家官方采购机构、当地官方认可的具有管制药品经营资 质的公司或当地具有管制药品生产资质的工厂。截至目前,宜昌人福没有任何芬太尼类物质(中间体、原料或制剂)出口到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