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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向三方借款255万元 ST派诺及实控人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2018/10/11 11:16:32      挖贝网 王思宇

  挖贝网讯 10月11日消息,ST派诺(833513)因实控人颜志金及其配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等三方贷款及借款255万元,公司有连带担保责任,以及未将实控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等信息及时披露的问题,受到江苏监管局的责令改正的要求。

  2017年3月20日,ST派诺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颜志金通过个人网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借款30万元。并且在2017年3月21日和5月23日分别于另外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共借款225万元,ST派诺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

  据了解,ST派诺及实控人颜志金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公司没有及时将此信息进行披露。同时没有及时披露的消息还有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行为。

  江苏监管局要求,ST派诺应采取有效措施追回被占用资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相应事件的发生,以及加强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

  ST派诺表示,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完善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