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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润能源存在对个人大额支出等8大问题 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2018/10/8 18:56:13      挖贝网 林川

  挖贝网讯 10月8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德润能源(832883)存在对个人的大额异常支出、业绩对赌协议未披露等8大问题,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据主办券商西南证券披露,德润能源2018年9月28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德润能源以及实控人、董事长赵锡军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山东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效果等。

  公告显示,德润能源主要问题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2大方面存在8个问题。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

  1、资金管理不规范,公司存在对个人的大额异常支出,并且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资金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

  2、公司运作不规范,公司“三会”会议记录不完整,仅记录会议议题,未记录参会人员发言要点等必要内容。

  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

  1、对部分个人的资金支出会计处理及披露存在问题

  公司存在对个人大额借款行为,个人借款存在大量个人提现,无法确认资金去向。同时,公司对部分费用支出计入其他应收款,未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且2017年年报对部分个人的往来金额披露与账面不一致。

  2、2017年年报中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德润能源未就其实际控制人赵锡军控制的山东海诺利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占用德润能源资金余额1,450万元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15年年报收入披露数据不正确

  公司2015年确认的10,569.29万元收入实质为代理收入,应按差额确认收入,公司2015年年报中按全额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5年年报收入数据披露存在错误。

  4、未按规定披露业绩承诺事项

  2016年年初,公司第一大股东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与以赵锡军为第一责任人的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派驻德润能源公司董事团队签订业绩承诺相关责任书,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按规定披露股权置换协议事项

  2017年4月12日,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胜利油田龙玺航务有限公司及公司等相关方签订了股权置换协议,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未按规定披露股权转让变更事项

  公司向汤阴县长航燃气有限公司转让东营安兴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价格由1900万元变更为1400万元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永龙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安达液化汽运输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洪安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存在与公司诉讼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赵锡军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对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解决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公司出借给个人的大额资金;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维护公司财产独立及安全,杜绝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方式占用或者转移挂牌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是认真核查近年来的财务资料,对前期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更正,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及合法合规。

  山东证监局表示,应当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山东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效果等。山东证监局将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査,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