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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成为科创板率先上市企业?上海证监局公示的正在辅导企业能给我们启示

2019/1/24 8:31:09      企业上市 企业上市编委整理

2018年11月5日上午,国家领导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表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随后,证监会、财政部、上交所均作出了相应的政策安排。

一、科创板”时间轴

2018.11.5

国家领导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提出

2018.11

上交所、证监会、上海科委等部门答记者问

2018.11

湖北、安徽、江苏、浙江等多个地区的相关部门也在策划高新技术企业去科创板上市

2018.12

上交所已完成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方案草案,科创板核心制度设计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前的关键时期

2018.12.24

证监会官网消息称,部署明年九项重点工作,科创板尽快落地被列首位

2019年1月12日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指导和协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充分听取市场意见和各个部委的意见基础上,日夜工作,尽早推动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的落地。

2019.3

大概率会发布科创板实施办法和细则(据媒体报道)

2019.4-6月

接受有关企业的申报材料(媒体预计最快时间)

二、上海证监局局长:从三方面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

在2019年1月22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证监局局长严伯进表示,证监会已经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且试点注册制作为系统主要任务,正在集全系统之力,由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在全力推进。

上海证监局也在积极配合参与这项工作,

一是发挥我们上海证监局作为证监会驻上海的派出机构这么个连接作用,积极参与市里面相关工作机制,积极对接证监会相关部门,对接上海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对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且充分利用一线监管的经验,积极建言献策。

二是,主动配合证监会开展专题调研,我们广泛征集上海地区的证券公司、科创企业、中介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且向证监会进行反馈。

三是联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排摸上海地区科创企业情况,对于新经济体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现场调研,一方面了解一些苗子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融资需求,另外也是发挥专业优势,指导企业对接科创板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围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联系机制,另外发挥上海金融中心的优势,鼓励本地的证券公司、基金机构等市场主体加强对科创企业的资金投入。在监管方面,为科创板上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准备,为市场打好基础。

三、谁先成为科创板的第一家企业?

重点鼓励推荐以下五个方面的企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软件、物联网等。(我建议将集成电路修改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增加智能设备)

(2)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主要包括船舶、高端轨道交通、海洋工程、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新材料。

(3)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主要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先进节能环保。(先进节能环保主要是区别于一般的节能环保,某领导建议增加)

(4)生物医药,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我建议更改为医药健康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化学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

(5)技术服务领域,主要为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

2、不属于上述五个领域的企业,券商如果推荐科创板,需要出具专项说明,并经咨询委员会认可。(上述五个领域不需要券商出具专项说明,在发行保荐书中阐述即可)

上海证监局在2019年1月14日收到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情况报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4 年 5月 27 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为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提供以芯片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性能且安全可控的服务器 CPU、内存模组以及内存接口芯片解决方案

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在内存接口芯片领域深耕十多年,是全球唯一可提供从 DDR2 到 DDR4 内存全缓冲/半缓冲完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澜起科技发明的 DDR4 全缓冲“1+9”架构被JEDEC(即固态技术协会,为全球微电子产业的领导标准机构)采纳为国际标准,其相关产品已成功进入全球主流内存、服务器和云计算领域,并占据国际市场的主要份额。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信证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情况报告公示2019-01-21

国金证券关于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示2019-01-14

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情况报告公示2019-01-11

安信证券关于城市纵横(上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示2019-01-11

中泰证券关于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示2019-01-11

国信证券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示2019-01-11

国泰君安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示2019-01-11

中金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示2019-01-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2018-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情况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辅导工作,辅导备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 辅导备案内容

(一) 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委派王建文、孙洋、栾培强、彭捷、鞠宏程、孙骏、韩非可、陈灏蓝组成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科技”、“公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相关辅导工作。其中,孙洋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二) 接受辅导的人员

澜起科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 辅导协议签署

中信证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与澜起科技签订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协议》。

二、 辅导对象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1,683.25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900 号 1 幢 A6

法定代表人: 杨崇和

成立时间: 2004 年 5 月 27 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线宽 0.25 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软件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 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的设计、 开发、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管理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为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提供以芯片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性能且安全可控的服务器 CPU、内存模组以及内存接口芯片解决方案

(二) 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为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提供以芯片为基础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性能且安全可控的 CPU、内存模组以及内存接口芯片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产品性能在行业内赢得高度认可,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诸多领域,满足了新一代服务器对高性能、高可靠性和高安全性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内存接口芯片领域深耕十多年,是全球唯一可提供从 DDR2 到 DDR4 内存全缓冲/半缓冲完整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澜起科技发明的 DDR4 全缓冲“1+9”架构被 JEDEC(即固态技术协会,为全球微电子产业的领导标准机构)采纳为国际标准,其相关产品已成功进入全球主流内存、服务器和云计算领域,并占据国际市场的主要份额。

2016 年以来,澜起科技和英特尔公司及清华大学合作,开发出安全可控 CPU,并结合澜起科技安全内存模组推出安全可控的高性能服务器平台,在业界首次实现了硬件级实时安全监控功能,可在信息安全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这一架构还融合了面向未来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应用的先进异构处理器计算与互联技术,可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各种应用提供强大的综合数据处理及计算力支撑。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内存接口芯片(MB 芯片)和津逮安全可控平台(CPU平台解决方案) 。

三、 辅导工作计划

(一) 辅导目的

本次辅导工作的总体目的是:协助、督促澜起科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并使之能够得以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和增强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能力;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二) 辅导要求

1、对辅导机构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全面完成辅导工作,勤勉尽责,注重辅导实效,建立完整的辅导工作档案,保守股份公司商业秘密。认真执行辅导计划,辅导期间随时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发行上市的问题进行解答。

2、对辅导对象的要求:辅导对象包括澜起科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辅导对象不得无故缺席辅导计划中安排的培训课程。保证向辅导人员提供有关资料,配合辅导人员进行必要合理的调查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拒绝辅导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和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要求。积极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并尽力解决辅导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3、对参与辅导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的要求:在辅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就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认真做好对股份公司相关人员的辅导工作。

(三) 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澜起科技的具体情况,选择集中授课或讲座、组织自学、专项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

(文章来源:企业上市编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