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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与上交所最新表态:科创板在审核监管方面会更加严格

2019/3/4 8:41:28      IPO上市号 何道生

一、证监会会更关注科创板研发支出、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贾文勤3月3日在全国人大代表驻地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科创板企业的会计监管,证监会将更关注科创企业研发支出、股份支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同时要求企业充分揭示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关注股权激励的合法性及研发费用资本化、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等。

她表示,科创板的设立对会计监管来说,既是挑战,也是自我完善的机遇。

科创板旨在助力科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如何在增强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的同时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是监管机构面临的最大挑战。

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法,遵循市场规律,提升监管效率。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更加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重点审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内在逻辑一致、是否有助于市场主体理解,以有助于市场主体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

为此,科创板强调中介机构的归位尽责,更加强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

这就要求监管机构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牢牢抓住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这个“牛鼻子”,实现借力监管,合力监管,切实有效地发挥信息质量“看门人”作用,帮助和引导发行主体充分披露有助于市场主体投资决策的高质量信息,从源头提升资本市场的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贾文勤表示,从信息披露内容来看,相较于其他板块,科创板企业研发支出比例较大,同时为吸引科技创新人员一般会广泛应用股份支付、期权等较为复杂的激励方法。

为此,证监会在会计监管方面将会更关注科创企业研发支出、股份支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同时要求企业充分揭示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关注股权激励的合法性及研发费用资本化、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等。

二、上交所研究报告五大建议:重视法律会计、量化指标

上交所最近发布了《全球主要资本市场IPO新股发行上市审核研究及对科创板的启示》研究报告,报告里提出以下五大建议:

一是要重视会计与法律问题,在未来的审核中,要严格审核营业收入的确认标准;重视营业成本、股本等财务信息;也要重视潜在的法律诉讼等风险。

二是要重视量化指标,杜绝夸张性文字描述,在未来的审核中,要尽可能使用量化指标代替定性指标的描述,并要求引用可靠独立第三方机构的数据,还要求发行人全面分析这些量化指标的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是重视审核效率,给发行人以稳定预期,要根据科创企业的细分领域设置不同的行业审核小组,并设置第一轮审核反馈时间上限,还要加强审核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审核技能的学习,不断完善审核方法。

四是重视公开透明,保持与市场充分沟通。可将审核意见、发行人答复及时在网站公开,保证审核过程的公开性;成立听证委员会,发行人可就不认可的审核意见或者结果向听证委员会进行申诉,保证审核结果的公平公正;还要成立行业专家委员会,参考行业专家对科创企业主营业务的评价,提高审核的专业化水平。

五是改革定价配售制度,提高市场化程度。要逐渐放开定价限制,把定价权交给发行人与投资者;同时,要实行自主配售,提高IPO新股定价效率,还要对配售对象范围做出严格规定,严禁利益输送,加大对自主配售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对科创板未来审核的趋势预判

从证监会、上交所的表态来看,监管机构对于科创板的拟申报企业是如临大敌,生怕有坏人混进来,可真正的注册制就算是坏人混进来了,加大处罚力度就可以了,不能期望将坏人彻底拒之门外。

彻底将坏人拒之门外的思路,恰恰是审核制的核心所在。可我们不是说好了要搞注册制吗?

看来,一个不小心,科创板可能又要走到审核制的老路上去了,真正重要的不是名称,而是内心。

正如《注册制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理念》文章里所说:比规则更为重要的是执行,而执行的要素是人,人的关键则有两条,首先是监管理念,然后是专业素养。美国的注册制,规则十分简单,而且即使那两条简单的正式规则,在实践中还是很少用到。真正推动美国注册制运转的是拥有清晰的监管理念和高超的专业素养的SEC审核团队。

我们唯有祝愿科创板能够真正有注册制的核心,而不是披着注册制外表的审核制,而且还是两道审核程序。

最后,让我们一起祝愿中国的证券发行注册制能切实发挥出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强大功能。

(文章来源:IPO上市号/作者:何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