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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遭到上交所问询:释疑无形资产等问题

2019/5/20 18:41:15      挖贝网 黄鹏

挖贝网5月20日消息,今天晚些时候,华熙生物完成了上交所的第二轮问询。此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华熙生物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是:请披露江南大学若干项专利的授权的计价依据、计入无形资产的合理性及相关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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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表示,其与江南大学于2018年10月24日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约定江南大学授权发行人使用与透明质酸、软骨素相关的三项发明专利,许可方式为独占使用,许可期至2034年9月11日。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的金额,三项专利使用权的入账价值为776.70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以上专利使用权账面价值为739.55万元。考虑该专利技术预期为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10年内按照直线法摊销。

据悉,华熙生物是一家以透明质酸微生物发酵生产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简称HA,又名玻璃酸、玻尿酸)产业化规模位居国际前列。2018年,该公司营收为12.63亿元,净利润为4.24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9%。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其第一条标准是: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公开资料显示,独占许可是指技术的接受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在特定地区,对许可协议规定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在回复中,华熙生物只表示获得了江南大学的独占使用授权,但并没有表明该授权是否又地域限制,是否可以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