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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黑洞”吞噬8000万收入 视觉中国“两头通吃”的商业模式不可取

2019/8/14 18:30:32      牛牛金融 刘景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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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份因为人类首张“黑洞”照片而深陷版权风波至今,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81.SZ,下称“视觉中国”)算得上是对“黑洞”的力量有了真切的感受。

恶评如潮“一面倒”的舆论、从30元高位一路下滑最低不到17元的股价,来自属地主管部门的罚款,官网主站关停整改长达一月之久,至今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敢完全对外开放。

而今中报出炉,从财报数据看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4.02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6.49%和3.10%,“黑洞”吞掉了这家图片库公司接近两成的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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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值得关注的是,2019上半年,视觉中国核心主业“视觉内容与服务”实现营收3.94亿元,占总营收比例的98.01%,其他业务营收379万元,同比减少高达95.47%,营收占比不到2%。而在2018年报中,公司的业务分类除了“视觉内容与服务”,还包括广告创意服务、数字娱乐、软件信息服务三类产品营收数据,其中有两类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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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半年报中其他业务板块的模糊化处理究竟是为什么呢?

如今公司恢复运营多时,似乎“黑洞”已经离这家A股文创领域龙头远去。

不过在牛牛金融研究中心看来,版权“黑洞”吸走的远不止白花花的银子;这场版权风波,实际上已经暴露了视觉中国,乃至整个商业图库行业经营模式存在的缺陷。

“两头通吃”的商业模式 遍布“雷区”的图片版权

自媒体领域流传着一句话:“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

何解?因为无处不在的“律师函警告”(此处应手动@某位因唱、跳、rap、篮球而知名的艺人),比如下面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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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引述查询天眼查反馈的结果显示,2009年至今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有141条,其旗下两家公司汉华易美涉及法律诉讼4011条,华盖创意涉及法律诉讼8000余条,三家公司涉及纠纷案件共12000余条,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作品侵权。

也就是说,近十年间视觉中国每天会有3起左右的诉讼案件。

看上去四下发函打官司,后续再达成庭外和解与“合作关系”,已经成为了这家公司的商业模式。无怪乎经纬创投合伙人的那条微博截图在网上流传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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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事情本不该如此。

究其本质而言,视觉中国作为一个版权内容服务平台,对上为众多摄影(像)师、插画师等创意工作者提供发布和展示各类摄影图片、视频、插画、矢量图、音乐等创意素材的空间,对下则面向汽车、地产、旅游等各行各业有使用这些素材需求的客户,代为出售使用创意素材的权利,这种权利在法律上属于版权的使用权(注意这个性质)。

机灵的读者应该马上反应就过来了,这实际上就是众多电商平台的商业模式。以最典型的摄影图片和视频为例,供稿的摄影师们在上面“开店”,将自己的作品对外展示,然后有用图需求的买家浏览挑选之后下单购买,用于线上或者线下的广告宣传、品牌形象传播等用途。

不过图片、视频这些创意作品与实体商品不同,不需要实物流转环节、盗用成本很低,而摄影师和创作者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又很高,因而平台所扮演的角色就更为重要。

高度碎片化、分散化是商业摄影行业的特征之一,正常情况下有了平台加入、整合市场,应该能够形成买卖双方和平台共赢的局面。然而,从包括视觉中国在内的众多商业图库的发展现状来看,它们的商业模式逐渐演变成为了一种“两头通吃”的模样——

对上游:掌(long)控(duan)创意内容生产的源头。具体而言通过直接收购图库资产,或者是通过图库之间相互之间的转授权,辅以自主发掘、培养和圈占优秀摄影师资源,最大限度地扩充自身图片素材资源的广度和深度。

具体到视觉中国身上,这几年来收购微软创始人创建的图库Corbis Images、分批次收购加拿大的专业摄影社区500px.com并加以改造、与全球规模最大的商业图库Getty Images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等一系列并购举措,都属于向上游环节延伸、提高自身经营控制力的范畴。

对下游:主动出击、四处兴诉,以法律和版权的名义。大型图库通常都对全网图片使用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对于发现未经许可使用图片素材的个人或企业提出高额索赔,以促成庭外和解,转化为本公司客户。视觉中国因为这种模式招来“版权流氓”、“碰瓷”的恶名,但这种经营模式并非视觉中国首创。

早在2008年,前文提到的全球图库龙头Getty Images就因为向英国一家教堂按1000英镑/张的标准提出高额索赔而上了当地媒体的头条,其后在欧美国家将这套模式“发扬光大”,以至于国外直接将Getty Images发出的索赔函称为“勒索信”。

进一步分析,商业图库这种“两头通吃”的模式背后还埋下了几处隐患:

(1)图库之间转授权,往往转授的是自家名下大部分甚至是所有代理的素材,作为原始作者的摄影师对此往往没有说“不”的权利。再者图库往往都是面向全球范围出售图片授权,接受转授权的一方往往难以逐个鉴别其是否符合各个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文化风俗等。有些图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可能是合法合规,但是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可能就已经触动到了大众敏感的神经;

(2)图片经过多重代理和转授权之后,原始版权来源已经很难追溯确认,图库在出售转授权得来的图片时由于数量巨大,往往也不加鉴别,直接上架出售。本次版权“黑洞”的原始照片实际上就是这个隐患的最佳体现。据知情人透露,在“黑洞”图片发布现场,有一位法新社记者将图片翻拍,然后上传至本社,进而流转至视觉中国处,最终将视觉中国拖入了版权风波和舆论危机;

(3)一般意义上的维权,多指代发现有人未经授权使用了著作权人的图片后,以书面方式要求其停止侵权,当然也可以主张赔偿,但重点是消除侵权的行为。但如果把维权当成商业模式,那就意味着首要目标不是消除侵权,而是要纵容甚至鼓励侵权了,因为只有侵权数量增加,维权带来的收益才会增加。所以对视觉中国“钓鱼执法”的疑虑刚出现的时候,很多人还不相信,不过一旦把维权当成商业模式,那“钓鱼执法”就是必然会发生的。

维护版权不能“碰瓷”“敲诈” 多管齐下完善机制是关键

摄影图片往往凝聚着摄影师多年技艺积累的心血,图片被他人“不告而取”的盗用对作者的打击远不止于丧失应有的收益那么简单。而商业图库“广撒网、高索赔”的做法,又极易异变为“两头通吃”这种可持续性较差的商业模式。引发社会舆论大面积的反感。如何在维护版权和实现良性循环上取得平衡,对版权意识逐渐觉醒、整体处于蓬勃发展的众多商业图库而言,是个不小的课题。

最后,2008年至2012年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所属《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三家报纸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案件后,给当事人提出了五条建议。牛牛金融研究中心认为,这五条建议或许可以为图库业界提供有用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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