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挖贝网> A股> 详情

兆新股份质疑3名独董不具备能力 所赞成决议被指违反相关法规

2019/12/19 13:35:50      张窦

挖贝网 12月19日消息,兆新股份(002256)质疑公司王丛、李长霞、肖土盛三名独董不具备能力,称3名高管此前所赞成的决议被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11月29日,兆新股份收到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简称:汇通正源)提交通知函,提议于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4项临时议案。

据介绍,汇通正源持有公司股份1.21万股,占总股本的6.45%,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汇通正源所提议增加的4项临时提案分别是:《关于罢免张文先生之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临时议案》、《关于罢免翟建峰先生之公司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关于罢免杨钦湖先生之公司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关于重新调整部分董事薪酬标准的临时议案》。

汇通正源表示,以上提议充分考虑了兆新股份目前经营业绩、董事长和管理层薪酬情况、兆新股份未来战略发展及产业不及以及中小股东意见。

12月2日,兆新股份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向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增加临时议案的特别声明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董事会认为汇通正源所提议相关议案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议案未通过。其中的3名独立董事王丛、李长霞、肖土盛在《会议决议》中投票否决将股东汇通正源提请的4个临时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且在《特别声明》的表决上投了赞成票,并且没有补充说明任何意见。

最终,兆新股份以上《会议决议》及《特别声明》被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兆新股份认为,王丛、李长霞、肖土盛三名独董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导致决议违反相关法规。

兆新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王丛、李长霞、肖土盛三位独立董事“不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不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质疑。

挖贝网查阅兆新股份2018年报,王丛、李长霞、肖土盛3名独立董事的任期是2018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31日,3人去年从公司领取薪酬2.99万元。

三名独董简历如下:

王丛,男,197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长霞,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光辉合益(中国)咨询合伙人,毕马威(中国)咨询总监,IBM亚太区全球客服中心总经理,IBM(美国)全球采购高级经理,IBM全球采购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土盛,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研究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