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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收民事判决书:被判向中信保诚支付票据本金2.7亿元

2019/12/30 19:07:28      挖贝网 张窦

挖贝网12月30日消息,上市公司*ST康得(002450,原简称:康得新)因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近日收到民事判决书,被判向原告中信保诚支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2.7亿元、利息、预计收益损失等。

康得新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17年2月15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5年,固定债券票面利率5.50%,到期日为2022年2月15日。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17康得新MTN001于付息日2019年2月15日日终,公司未能按期兑付利息,构成实质违约。

近日,针对以上票据违约,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重点内容如下:

第二条:康得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中信保诚支付“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2.7亿元及其违约金;

第三条:康得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中信保诚支付“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自2018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的利息1485万元及其违约金;支付自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的利息370.23万元及其违约金;

第四条:被告康得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中信保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预期收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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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收到《民事判决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