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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斯太子公司豁免8000万债务 深交所质疑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合理

2020/1/6 9:51:39      挖贝网 邢荇

挖贝网 1月6日消息,*ST斯太(000760)全资子公司获得近8000万债务豁免,深交所质疑将债务豁免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合理,并要求*ST斯太和子公司说明近五年存在的逾期贷款情况。

关注函显示,2020年1月3日,*ST斯太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部分债务豁免的公告》称,*ST斯太和全资子公司江苏斯太尔收到深圳市金色木棉叁拾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债务减免告知函,金色木棉同意若公司及江苏斯太尔能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付其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则金色木棉同意减免江苏斯太尔尚欠其债务中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利息人民币488万元、罚息人民币2904.99万元(其中利息、罚息计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以及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

*ST斯太表示上述债务豁免预计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约人民币8561.68万元。

深交所随后发函,对*ST斯太和子公司近五年存在的逾期贷款情况、将债务豁免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合理性等提出关注。

  1、列示公司和子公司近五年存在的逾期贷款情况,并说明贷款本金豁免和罚息金额、对贷款本金豁免和罚息的账务处理以及对利润表的影响。若无贷款本金豁免的,请说明罚息相关情况。

  2、结合其他上市公司债务豁免的账务处理方式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将债务豁免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合理性。

  3、债务豁免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影响,如将导致2019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请说明在尚未还款的情况下,将债务豁免事项在2019年进行账务处理的合理性。

  4、结合公司和江苏斯太尔与金色木棉签订的借款协议条款情况说明罚息的计算过程。

  5、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