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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新三板公司年报格式准则:借鉴科创板改革成果 提升可读性有用性

2020/1/13 19:52:49      挖贝网 张窦

挖贝网 1月13日消息,今日证监会发布4件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其中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统称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此次制定的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主要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细化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要求:

一是明确创新层、基础层年报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同时对披露内容进行适当简化。

二是借鉴科创板改革成果,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有用性。

三是从中小企业特点出发,强化对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的披露。

挖贝网主要对创新层公司和基础层公司年报披露中“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部分要求做了摘录内容如下:

附-创新层公司“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部分要求

第十六条 公司应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本年度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二)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四)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在披露“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应当同时说明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同时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若按不同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列表披露差异情况并说明主要原因。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简要介绍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品与服务、经营模式、客户类型、销售渠道、收入模式等,并说明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应回顾分析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尤其应着重分析导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或原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分析并说明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对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或目标进行说明。说明可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及其他可能影响经营计划或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展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说明重大风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管理效果。在分析影响程度时公司应当尽可能定量分析。

附-基础层公司“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部分要求

第十六条 公司应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本年度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并据此回顾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导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或原因,评估持续经营能力,说明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对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动达到或超过 30%的重要财务数据或指标,公司应充分解释导致变动的原因。公司可免于分析金额占总资产10%以下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以及金额占营业收入 10%以下的利润表科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二)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四)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在披露“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应当同时说明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同时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若按不同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列表披露差异情况并说明主要原因。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特征和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按产品、地区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披露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其中对于参股公司应当重点披露其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并说明持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