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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2/21 20:22:38      挖贝网 春雨

挖贝网 2月21日消息,财信发展(证券代码:000838)控股子公司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镇江鑫城公司向光大信托申请贷款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1年。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镇江鑫城公司75%的股权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镇江鑫城公司25%股权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同时镇江鑫城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公告显示,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规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财信弘业公司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质押物:财信弘业公司合法持有的镇江鑫城公司7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3,750万元。

镇江鑫城公司的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抵押物:南徐大道北侧1号(2012-2-1)地块。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4,572.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5.2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41%。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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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z0000838&announcementId=1207317899&announcementTime=202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