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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控股子公司拟签订《2020年度委托加工框架协议》

2020/2/28 11:29:39      挖贝网 雨婷

挖贝网 2月28日消息,东阳光(证券代码:600673)发布公告称,为满足相关产品的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委托广东东阳光药业加工生产克拉霉素缓释片(500mg)、克拉霉素片(250mg、500mg)、左氧沙星片(250mg、500mg)、盐酸莫西沙星片(400mg)、奥美沙坦酯片(20mg)和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mg)等产品,预计2020年加工服务的交易金额为11,952.33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委托关联方加工生产药品的业务。

公告显示,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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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系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需求,为应对市场需求的提升,在新增产能投产前缓解企业生产负担,故委托通过国家GMP认证且具备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生产所需条件和能力的广东东阳光药业进行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加工;克拉霉素缓释片、克拉霉素片等属于国内外共线产品,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阳之康医药有限公司作为药品注册证书持有人暂不具备生产条件,故委托作为药品原申报生产企业的广东东阳光药业进行生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药品由受托方加工完成后交东阳光药自行销售,控股股东及受托方对加工成品无对外销售权利,不会对公司及东阳光药构成竞争,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h0600673&announcementId=1207328915&announcementTime=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