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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第10审:海昌新材、中胤时尚2家首发企业均过会

2020/7/29 20:59:02      挖贝网 邢葕

创业板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海昌新材、中胤时尚等2家的企业首发申请过会,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告显示,今日上会企业的企业中有2家为首发企业,分别是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海昌新材属于金属制造业,中胤时尚则是以时尚产品设计为核心业务。


海昌新材


海昌新材以电动工具、汽车、办公设备、家电等领域的客户批量生产销售定制化的粉末冶金零部件为主要业务。该公司2017年-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1.68亿元、1.83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778.18万元、4,604.63万元、5,956.41万元。


作为一家高新企业,海昌新材近三年来研发费用率在4%以上,研发费用分别为672.55万元、749.71万元和796.65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海昌新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资金2.43亿元,主要投入到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中。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海昌新材,上市委提出的主要问题有:

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销规模、技术优势、市场需求、下游客户、公司品牌、部分产品价格逐年走低等因素,说明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持续性;(2)结合直接和间接出口到美国的收入及占比、中美贸易摩擦,说明对高毛利率的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第一大客户史丹利百得销售收入占比超过 50%,合作方式为“无期限合同+即时订单”模式。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史丹利百得的合同主要条款、终止合作条件、违约责任等,说明与其合作的稳定性及业务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合作终止的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 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募投项目未在 2019 年按计划建成投产的具体原因; (2)结合报告期产能利用率下降、项目进度、在手订单及市场开拓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建成后各年的预计达产情况和市场前景。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外协厂商成立时间较短,在成立之初即与发行人合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对外协厂商的选择标准及管理机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海昌新材还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落实:

1. 请发行人结合直接和间接出口到美国的收入及占比、中美贸易摩擦,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对发行人的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产能利用率下降、募投项目进度、在手订单及市场开拓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建成后各年的预计达产情况和市场前景。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中胤时尚


中胤时尚是一家以时尚产品设计为核心业务的创意设计的公司,目前发行人时尚产品设计主要应用于鞋履设计。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21亿元、6.24亿元、6.8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85亿元、1.09亿元。


本次IPO,中胤时尚拟公开招募股份不超过60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5.76万元,将用于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中胤时尚,上市委提出的主要问题有:

1.发行人披露其主营业务以设计业务为核心,供应链整合业务为设计业务的配套增值业务。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两项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主要客户采购情况,说明定位于设计企业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两项业务收入、成本是否可以分别核算、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情况,如何量化区分向同一客户提供的鞋履设计和供应链整合业务收入,未将鞋履设计和供应链整合业务视为“一揽子交易”的原因。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 发行人设计业务毛利高,部分客户仅购买设计服务,但没有购买供应链整合业务。报告期内,设计业务中委托发行人供应链整合业务的占比逐年下降,国内设计业务占比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境内外客户购买设计服务后,其后续生产、销售产品的情况。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的方法、范围和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3.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与青田中胤、中利实业、温州星逸和正翼鞋业的交易关系说明:(1)转让、转租的合理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比、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2)中利实业、正翼鞋业与发行人及其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3)正翼鞋业设立后,能够立即成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的合理性,发行人与正翼鞋业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 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销售占比在 80%以上,部分境外客户实际控制人为华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相关境外客户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相关境外业务是否实现了最终的生产和销售;(3)实现收入时结售汇是否符合外汇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汇率波动风险。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的方法、范围和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5.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欧洲鞋类品牌商CCC公司是公司第一大客户,平均收入占比超过 50%,发行人2020 年 1-6 月订单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前三年对 CCC 公司销售额持续下滑以及 CCC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2020 年 1-6 月同比大幅增加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是否对该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的方法、范围和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中胤时尚还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落实:

1.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境内外客户购买设计服务后,其后续生产、销售产品的情况。请保荐人说明核查的方法、范围和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 CCC 公司经营、对发行人的订单及付款等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该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