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挖贝网> 产业> 详情

公告减持计划后不履行是否构成违规?“忽悠式”减持也该被监管

2020/8/19 17:17:54      牛牛金融 刘迪寰

对于散户而言,看到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心里都会咯噔一下。

如果这家上市公司股东发布减持公告到期后未履行,接着又发布减持公告,投资者们骂人的心都有了。

增持计划不履行,视作承诺未完成将被监管,而减持计划履行情况却少被提及,监管是否也该跟上?

用减持操纵股价 华平股份二股东惹众怒

俗话说的好,钝刀子割肉疼。但这还不是最疼的,所谓“长痛不如短痛”,那些拿着刀子在面前晃,又不下手,一直吓唬人的,才最可怕。

华平股份的投资者们就在忍受这种折磨。

8月17日晚间,华平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熊模昌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32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35%。

东方财富股吧内,骂声一片。

1.jpg

可以看到,集中点主要在于熊模昌似乎利用减持操纵股价,公告减持却不减持,忽悠人。

到底怎么回事?

今年1月15日,华平股份公告称,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2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股份总额的 2.122%。

然而,减持期限届满后,熊模昌先生一分未动。华平股份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8月17日,熊模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上次公告减持计划后却不减持,这次又来吓唬人,难怪股民如此生气。

事实上,在此之前,熊模昌先生雷声大、雨点小的套路,也已经持续了两年。

2018年11月19日,熊模昌先生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表演。公告显示,他将在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74,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5%。

2019年3月8日,华平股份公告称,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熊模昌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该公司股份。2019年4月24日,熊模昌表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420,000股。

2019年6月11日,熊模昌再提减持,表示将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74,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5%。

今年1月3日,华平股份公告称,减持期限届满,熊模昌减持股份比例为0.44%。

或许是因为这一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疫情影响下,大多在线办公概念股都一飞冲天,如金山办公、泛微网络年初至今涨幅高达126.36%,135.11%,而华平股份的二级市场表现却一直较弱。

2.jpg

公开资料显示,熊模昌为华平股份二股东,所持股份几乎全部质押。

3.jpg

股份质押情况下,还不断嚷嚷着减持,究竟为何?

增持是承诺 “忽悠式”减持也该被监管

光打雷,不下雨。公告减持计划后却不减持,老拿减持吓唬人,真的合规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上述主体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而上交所对公布减持计划后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的,没有作出说明。

这意味着,大股东、董监高在披露减持计划后,在既定的时间区间内不减持或未实施完毕减持计划也是可行的,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如实披露相关情况即可。

不过,与减持相对应的增持却并不是这样。

沪深两大交易所都认为增持计划属于股东作出的承诺,若不能在计划期限内增持或者增持金额与计划差异较大等,均属于未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拿最近收到监管函的台海集团为例。2018年5月30日,台海核电披露台海集团计划增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台海集团承诺,拟自2018年5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台海核电股份,增持规模至少为2亿元。2019年5月13日,台海核电披露台海集团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将增持计划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2020年4月29日,台海核电披露台海集团终止增持计划的公告。

深交所8月18日下发的监管函称,截至承诺期满,台海集团累计增持台海核电股份149.09万股,金额合计为2470.54万元,占增持计划承诺金额的12.35%,台海集团作为台海核电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履行增持承诺。

不仅如此,不少公司还因此被通报批评甚至公开谴责。

以*ST GS为例,2019年5月22日,深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计划自 2017 年 4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不低于 1,000 万股,不高于 5,000 万股,增持金额不超过 10亿元。此后延长增持期限6个月后,仍未实施任何增持行为,对实际控制人给以公开谴责处分。

公告减持却不履行,尽吓唬人,真没有操纵股价么?大部分投资者恐怕不这么想。

塔牌集团股吧中就有投资者表示,“公告减持在期限内又不减持的大股东,是否可以扰乱证券市场定罪,对其进行起诉?”

4.jpg

杭氧股份股吧也有股友质疑公告减持计划后不减持是否合理,是否操纵股价?

5.jpg

360借壳江南嘉捷虽然是中概股回A上市的佳话,但公司大股东发布减持计划后却不减持,还有保险基金入股也引发市场质疑。

6.jpg

增持可以稳定市场信心,大多利好股价,为避免大股东们光吆喝,不出力,监管层将之认定为承诺,未完成承诺将被监管。减持却打击市场信心,虽不要求实际减持与计划一致,但如果差异太大或完全不减持,期限届满后却能立刻再实施减持,部分股东利用这一“漏洞”刻意打压股价,对投资者们恐怕也不公平。

华平股份二股东减持不是个例,监管措施是否需要跟上,需要引起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