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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环保二级子公司与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4/3/13 18:31:21      挖贝网 于彤

挖贝网3月13日,中福环保(872985)近日发布公告,天津中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二级子公司连云港中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

二级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灌南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通过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范围内,编号为GN2023-G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2024年3月12日,二级子公司与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20724-2024-CR0010。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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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连云港中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宗地编号:GN2023-G6

宗地总面积:74406平方米

宗地位置: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嘉陵江路南侧地块(堆沟港镇大嘴居委会)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出让时间:2024年4月12日前

出让年限:50年(按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出让价款:44,643,600.00元

本次成功签署《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竞得土地用于建设危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强化公司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中福环保是一家利用绿色分离集成系统,提供生产工艺优化和化工溶剂、副产及废液的资源化、高值化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