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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一周审核动态:7家企业更新进展 天盛股份被问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024/4/7 14:08:24      挖贝网 迟默念

3月29日至4月4日,华兴股份、瑞克科技、永创医药等7家北交所在审企业更新进展。

具体来看,华兴股份收到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华光天工股份等3家企业收到第二轮问询函;瑞克科技、永创医药、天盛股份披露了一轮问询的回复。

据了解,瑞克科技、永创医药、天盛股份三家企业一轮问询的问题数量在12问至15问之间。其中,天盛股份被问到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瑞克科技则被问到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目录:

1、天盛股份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被问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永创医药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说明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3、瑞克科技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被问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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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盛股份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被问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北交所在审企业天盛股份(838547)于4月3日披露一轮问询回复,共12问。其中,公司被问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资料显示,天盛股份主要从事晶硅太阳能电池用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现已能够满足BSF电池、单面PERC电池、双面PERC电池、TOPCon电池、HJT电池、IBC电池等多种主流及新型高效电池对银浆、铝浆的需求。

2020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8亿元、2.39亿元、6.32亿元、7.72亿元。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企业说明目前在手订单及同比情况,目前在手订单的主要客户及订单构成情况,公司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中,天盛股份列出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浆、铝浆产品的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公司表示,随着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不断加强,公司在手订单也在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1916.73万元、8854.64万元及1.72亿元,增长率分别为361.97%及94.49%。

天盛股份称,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作为TOPCon电池银浆领域头部企业之一,凭借技术配套优势以及产品性能优势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随着TOPCon电池渗透率的持续上升,对公司相关银浆产品的需求也将保持增长趋势。

同时,公司还列出了主要客户的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天盛股份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仍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的采购需求将为发行人未来的业绩增长提供良好的保障;此外公司也在持续地抢占市场份额,随着下游客户继续扩充TOPCon电池产能产量,对公司TOPCon电池银浆的采购需求也将持续提升。

天盛股份表示,综上,根据在手订单情况,公司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2、永创医药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说明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北交所在审企业永创医药(833453)于4月3日披露一轮问询的回复,共12问。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资料显示,永创医药主要从事三氟甲苯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电子新材料等领域。

问询中,北交所指出,根据申请文件,公司管理费用显著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由中介机构服务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构成。对此,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管理模式差异、费用具体构成等,说明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在回复中,永创医药列表展示了公司与可比公司各期管理费用率情况。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56%、2.48%、3.33%。同期,可比公司(中欣氟材、永太科技、巍华新材)管理费用率平均水平为6.97%、6.36%、8.30%。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欣氟材和永太科技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巍华新材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永创医药回复道,中欣氟材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薪酬支出和股份支付金额较高,2023年上半年受营业收入下滑的影响,管理费用率进一步上升。永太科技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其产品范围较广,管理人员数量较多,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环保费、安全生产费等项目金额较大,2022年度受营业收入增加的影响,管理费用率下降;2023年上半年受营业收入下滑的影响,管理费用率上升。巍华新材管理费用率与公司较为接近。

并且,永创医药列表展示了公司各期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公司称,公司整体规模较小,采用相对扁平化管理模式,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结构较为精简,同时公司主要产品突出,客户相对集中,同时公司不存在股份支付费用,因此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瑞克科技披露北交所一轮问询回复:被问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北交所在审企业瑞克科技(873384)于3月29日披露了一轮问询回复,共15问。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贸易商是否实现了终端销售。

资料显示,瑞克科技主要从事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催化剂相关技术研发、咨询、推广服务等业务,主要产品为甲醇合成催化剂、丁炔二醇合成催化剂、稀硝酸还原催化剂、草酸酯加氢催化剂等;服务领域包括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

在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企业结合贸易商备货周期、期末库存、期后回款情况、向终端客户转销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贸易商是否实现了终端销售。

回复中,公司从贸易商备货周期、期末库存、期后回款情况、向终端客户转销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贸易商备货周期方面,公司介绍道,鉴于公司产品属于化工新材料中的特殊产品,不属于通用类产品,贸易商通常在获得订单后,直接向公司采购,并发货至终端客户使用,因此对于贸易商而言,不存在备货周期。

期末库存方面,瑞克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贸易商及其终端客户出于保护自身商业机密,未能提供具体的期末库存明细。公司已通过终端客户使用报告、直接发货至终端客户及访谈等形式确认,贸易商期末基本不存在库存情况。

期后回款情况方面,瑞克科技回复称,2021年至2023年年末,贸易商销售收入分别为2,003.99万元、6,978.17万元、10,295.73万元,但当期应收账款分别为68.58万元、425.30万元、674.95万元,且包括合同资产,应收账款余额较小。期后回款占比较小,主要原因系收款方式为先款后货,将预付货款和期后回款综合起来考量,加之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回款情况比较良好。

向终端客户转销情况等方面,公司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贸易商未能提供具体的终端销售明细。公司根据贸易商复购及发货、访谈贸易商或终端客户等判断,贸易商基本实现了终端客户销售。

瑞克科技在回复中表示,综上所述,贸易商客户各期采购自发行人的产品基本已实现终端销售(报告期内,已通过访谈、发货、复购等方式明确实现终端客户销售的占比为94.52%、98.47%、95.18%,未能获取外部证据明确证实已实现终端销售的占比为5.48%、1.53%、4.82%),发行人不存在向贸易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