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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签订《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2019/11/27 20:13:39      挖贝网 于彤

挖贝网11月27日,浙江震元(证券代码:000705)与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签订《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协议当事人:

房屋征收部门: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被征收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

被征收房屋坐落上大路149号,上大路386号,合计建筑面积1,889.70平方米,其中已经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1,889.7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仓储用房1,781.16平方米,商业用房108.54平方米。

乙方同意该房屋由甲方征收并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方式,甲方同意丙方向乙方支付以下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各项费用及奖励共计8,791,176.26元,其中: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6,541,104.00元,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小计135,899.00元,货币补偿20%的奖励1,308,220.80元,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小计596,128.46元,房屋调查评估奖、按期腾空搬迁奖小计209,824.00元,其他应支付乙方的费用0.00元。

本次征收资产周边因阳明故里建设早已征迁,且交通受限。公司在该处已无生产经营,本次征收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影响。上述征收事项所获得的补偿款,本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将增加净利润约600万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705&stockCode=000705&announcementId=1207118634&announcementTime=2019-11-28